居民实行阶梯电价,不同的梯级实行不同的收费,多用电多收费,显得更科学,但是阶梯电阶是项新举措,既要有利于节约能源,又不能使多数居民感受到压力太大。
对于城市居民来说,电是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,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,用电的种类也越来越多,使用的范围也越来越广,从以往的彩电、冰箱、洗衣机到空调、电磁灶、电脑,电已经不仅仅用于照明,而是关系到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,家用电器多,自然用电量就大,据资料显示:2009年我国城市家庭每百户冰箱、洗衣机、空调拥有量分别为95.35台、96.0台、106.84台,迄今远远超过此数字,可以说居民的用电量越来越大,平均基数也扩大。
阶梯电价方案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三档,第一档是基本用电,第二档是正常用电,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,其中一档涉及到所有的家庭,第二档涉及到正常家庭用电,“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%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,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%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”这个比例不会小,可问题是这80%及95%居民家庭,是在什么样的范围衡量?
如果按照全国的平均数显然用电量悬殊太大,全国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情况,从南到北跨越几个气候带,东西南北的温差很大,再则,省与省之间生活水平也有差异,另外生活习惯不同,天气冷暖不同,用电量也有明显的不同,尤其是农村用电量相对城市要低得多,假如二一添作五,不分区域,统一平均阶梯电价,势必造成不平衡,不少家庭将增加负担。
真正说起来,公众对于推行阶梯电价不是期望降价,而是希望不要负担过重,这就是定得准,定得合理。如果不分青红皂白硬搬照套,此种计算法看起来多数人受益,但难反映真正的用电需求。而单纯的顾及管电部门的利益,就难防局部谋利的嫌疑。因而,对于电价基数确定不能太笼统,应该细化,科学的分析计算,切忌搞一刀切。
当然“各地阶梯电价的具体实施方案,会根据指导意见,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,经过听证后实施”。但是听证会也未必就能真实的反映基数的准确,而最好的方法是:按当地每月收取电费数进行平均,得出第一基价,然后按照此基价,征求公众的意见,该定高多少,该定低多少,如此阶梯电价基数相对准确,更有说服力。